《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被告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布当事人的姓名、理由和开庭时间、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以上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开庭时间不得超过审理期限。因此,在上述期限内,法院应安排何时开庭。
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子多久开庭
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后开庭的时间不是法定的,法院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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