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并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因为对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证据。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一、婚外情没有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所以,如果婚外情可以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
此外,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的时候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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