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丢了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即可。
雄安居住证怎么办理
一、雄安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1、雄安居住证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到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申领表》并填写提交给受理人员。办理的材料需要有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
3、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之后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
4、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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