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般由债权人在债务人逃避债务时,为保证其债权的安全而向法院提出。债务人的财产保全后,不能随意处分,他只有在解除保护后才能处理掉。债务人的财产被债权人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使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使债务人处分财产。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之前或者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根据其职权,对当事人或者争议标的的的财产采取强制保护措施。
什么是债务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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