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视为抽逃出资根据严重程度来认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法定程序。股东贷款应当与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
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什么手续
需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是否为特殊管理层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因此,当股东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不得直接借款。对于其他股东,法律并未做出规定,如果章程有特殊规定,则根据章程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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