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可以撤诉处理。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可以按撤诉处理。
一、法院开庭原告有事去不了怎么办
法院开庭原告有事去不了,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因此原告如果确实有事,应该预先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理后认为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予以另行择期开庭审理。根据相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样的判决,通常往往对原告不利。
二、开庭当天能否撤诉
开庭当天还可以撤诉。在案件进行宣判前,都可提出撤诉,但开庭后,是否准予撤诉法院会审查,一般没有违法情形或强迫撤诉情况的话,法院都会准许。
一般存在以下撤诉的情况: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三、一方不到场要多久能判离婚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会按原告撤诉处理。如果法院通知到了被告,但被告不出庭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延期开庭一次。但是也会分具体情况:如果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第93条,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如果本人既不愿出庭,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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