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能私了吗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要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在刑事处罚方面是不能够私了的。不过,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赔偿方面和受害人进行协商,尽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减轻处罚。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追究单位犯罪的立法建议
虽然认为对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可以用现行刑法规定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但仍建议在以后的刑法修改中应当增加单位诈骗等单位犯罪。理由有以下几点:
1、只处罚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可能会放纵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单位。单位成员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仅只体现了单位成员的意志,同时也体现了单位的整体意志和单位的整体利益,具有主观恶性的不只是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也包括作为整体的单位;获得利益的不只是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也包括作为整体的单位。因此,对于此种行为只处罚个人,不处罚单位,违反了罪责自负原则。
2、以现行刑法规定处罚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不能完全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由于涉及到新旧刑法的交替,一些案件会出现了如何对其量刑的难题。实施诈骗行为的时间如果是在1997年新刑法颁布之后,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理应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然而,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20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第一百五十二条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有人认为还没有被废止,旧刑法诈骗罪只有数额巨大,据此被告人只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是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的诈骗行为,犯罪所得归单位使用或者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的追诉标准要高于自然人犯罪,对单位犯罪中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刑比自然人犯罪也要轻,若在没有规定单位诈骗罪的情况下对被告人以诈骗罪追究,无论是用新刑法还是用旧刑法处刑,都对其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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