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完成后,发包人会将工程款转到被挂靠公司,然后再由被挂靠公司转给挂靠人。
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发包人明知挂靠情况,挂靠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诉讼地位:被挂靠单位为第三人、发包人为被告。
发包人不知情的情形下,被挂靠人取得工程款后未向挂靠人支付相应工程款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被挂靠人负有向挂靠人给付工程款的义务。如果被挂靠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到期工程款,挂靠人可以行使代为求偿权,诉讼地位:被挂靠单位为第三人、发包人为被告。
一、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一)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人给付工程款,但是所要求的数额必须在被挂靠者已收工程款的范围内。
(二)被挂靠者未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没有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不能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
二、挂靠的基本特征
1、挂靠人没有建设活动资质或资质不够而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了工程,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其主体资格合法,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4、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某某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部等形式对外开展活动。
5、挂靠人一般没有相应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挂靠人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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