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国《卫报》刊发了一篇题为《詹姆斯·戴森试图阻止中国的山寨制造商》的文章。文章说,英国身阶不菲的发明家詹姆斯·戴森向中国发出警告,中国可能因侵犯版权以及对他的一些发明进行剽窃而被逐出世界贸易组织。詹姆斯·戴森还抱怨中国对专利申请实行双重审查标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笔者通过检索专利文献不难发现,戴森名下的英国戴森技术有限公司已提交中国专利申请300余件,其中已授权专利有140余件。这其中有60余件中国专利申请涉及“风扇”及相关领域,形成了该公司在中国市场相关领域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戴森公司在华享受了国民待遇,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保护。
在文章中,戴森还指责中国实行专利审查双重标准。事实究竟如何呢?
对于戴森公司提交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时限均未超过法定时间。笔者发现,如戴森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1件名为“表面处理设备”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已于2010年11月17日获得授权。
戴森还臆断说,中国在追求经济快速增长时未能打击国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这种说法也是毫无根据的。近年来,戴森公司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维权行动,在中国的行动得到了中国行政、司法部门的充分支持。例如,自2010年以来,戴森公司先后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21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8件理由充分的请求已获得支持。在戴森公司向中国当事人法院提起的数起涉及中外的专利侵权诉讼中,法理充足者皆获得胜诉及赔偿。如2010年12月2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家五金厂侵权并赔偿戴森公司人民币7万元,判决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兑现。
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在各国都有不同程度存在。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法制环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戴森及其企业本身就是受惠者之一,他应该看到中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付出的努力,而不应一味地指责。
有目共睹的一个事实是,世界各国在中国的企业都享受到了这种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这些公司不仅通过直接收取专利、商标、版权费从中国获得巨大收益,还通过在中国生产的产品返销本国得到大量额外的品牌收益和技术增值。因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需要各国各方人士积极地参与合作,更需要尊重事实,而切勿主观臆断,无端地指责和抱怨,戴有色眼镜来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英国伦敦接受《泰晤士报》和英国广播公司记者专访时指出,中国是法治社会,中国法院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就其权利在华受侵提起诉讼,并将依法公正处理。欧美许多企业对此均有正面经验,戴森公司的诉讼也得到了中国法院的公正判决。我们理解戴森的心情,但其有关言论不符合事实。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坚定措施努力解决。事实上,侵权现象在中国并不比其他国家更严重,但西方媒体给予中国超乎寻常的“关注”,这是造成西方业界和民众产生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希望西方媒体能客观、全面报道涉华知识产权信息,别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报作者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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