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是指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根据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如相关清偿比例,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连带债务人如何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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