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
首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了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以上两款法律条文是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的最直接约束。
其次,上面所说的子女根本就不包含女婿。
我们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二节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的内容可以看出,《民法典》所言的子女主要包含两类,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其共同点是都与父母之间存在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但是,除此之外现实中还有一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的,主要表现为收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女婿和岳父母之间是不能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的,再结合上述法律条文可以得出,女婿并不属于岳父母的子女。
综上可以得出女婿对岳父母是不具有赡养义务的,同理也可以得出,儿媳对公婆也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一、赡养义务人包括哪几类人
赡养老人有如下义务人:
1、与老人具有子女关系的成年人,且具有赡养能力;
2、与老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其他人;
3、赡养老人的其他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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