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列举了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的列表,包括身份证、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以及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资料。
以下是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的列表:
-身份证
-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法医鉴定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疾病证明书
-出院证明书
-转院证明书
-医疗费发票
-伤者误工工资证明
-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
-残疾用具价格证明
-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资料
交 通 事 故 赔 偿 所 需 具 体 资 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应当减轻损失,并尽快恢复交通。为了确保交通事故的赔偿工作能够依法、公正地进行,需要准备一系列具体资料。
首先,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证据、见证人证言、警察调查报告、车辆损失评估报告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损失情况,对于后续的赔偿工作至关重要。
其次,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误工费、护理费等证明费用。这些证明资料能够证明受害人的损失情况,以及事故责任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最后,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协议,如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和解协议等。这些协议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能够指导后续的赔偿工作。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所需具体资料包括现场证据、见证人证言、警察调查报告、车辆损失评估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误工费、护理费等证明费用和协议。这些资料的准备对于确保交通事故的赔偿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的列表包括身份证、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这些资料的准备对于确保交通事故的赔偿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