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只有书面合同才有效力
不是只有书面合同才有效力。签订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合同形式等,所以并不是只有书面形式的合同才有效,口头形式合同符合条件的,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需要几个阶段
订立合同一般需要经过下列阶段: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作出相应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效力待定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
效力待定合同不是有效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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