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招嫖被骗本人报警的话自己要不要担责
1、需要担责,有拘留及罚款等处罚。网络招嫖被骗报警会分别处理诈骗人和嫖娼者。报警人因具备嫖娼意图,且已经谈妥嫖资,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嫖娼成功的,也属于嫖娼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但因实际未发生性关系,且属于被诈骗对象,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单处以口头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或五日以下拘留。被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属实的,还可能被强制进行性病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犯罪。
2、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嫖未成年要判几年
1、嫖未成年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且会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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