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报酬纠纷仲裁裁决不服时,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当劳动报酬纠纷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途径之一。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而降低其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然而,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十五天,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仲裁裁决书逾期不作出,当事人就视为认可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双方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如用人单位所称的“其他应付款”与实际工资不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其支付。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而降低其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双方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如用人单位所称的“其他应付款”与实际工资不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其支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全文8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