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对象日本减免制度的减免对象包括个人、法人、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大学或大学的研究者、独立行政法人、公立实验研究机构、地方独立行政法人、高校技术转移等不同的类别。
二、减免申请书的提出时机一般而言,需要在提出审查请求或者缴纳各种费用的同时提出。但是,同时提出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前后相差几天也是允许的。不过,如果想利用自动支付系统的话,最迟在缴费期限之前75天必须提出减免申请。另外,个人申请人只希望减免前三年的年费时,无需提交专利费缴款单,在缴费期限之前提交减免申请书即可。
三、减免条件和相关减免措施个人:无论日本居民还是外国人,年收入总额不高于150万日元(约合9万人民币),可以享受申请费以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前三年年费全部免除,发明专利4~10年的年费也可以减半缴纳。年收入150万~250万日元(约合9万~15万人民币)之间的情况下,前述各种费用都可以减半缴纳。如果年收入高于250万日元,但是其中不动产所得加上营业所得不满290万日元(约合17.4万人民币),也可以享受发明专利前述各项费用减半征收,但是实用新型专利各项费用不得减免。法人:日本国内法人需要满足免税条件或者成立不满十年,同时资本金需要在3亿日元(约合1800万人民币)
以下,方可获得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前十年年费的半额减免。但是,外国法人想要获得相同的减免,还需要满足净利润(营业收入减去营业费用)为0日元以下的条件。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即使不满足第2项中的条件,外国的中小企业(包括个人企业主)如果研究开发费超过收入的3%,也可以享受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前十年年费的半额减免。大学或大学的研究者:高校以及高校的研究者作为申请人,或者高校技术转移的场合,均可以享受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前十年年费的半额减免。
四、总结以上可以看出,在日本申请专利可以享受的各种减免不但种类丰富,减免的年限和额度也非常客观。更为难得的是,外国的申请人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虽然手续上比日本申请人要稍微复杂一些,而且有的情况下,条件更为苛刻,但是总体而言,如果能够合理运用这一政策,势必能节约一些不必要的开支,为我国申请人获得日本专利权添加一臂之力。(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审查部)附:日本专利申请相关费用(文中日元兑人民币汇率采用100:6)发明专利:申请费=[118000日元(权利要求数×4000日元)][约合人民币7080元(权利要求数×240元)]年费(第一年至第十年)=[2300日元(权利要求数×200日元)]至[61600日元(权利要求数×4800日元)][约合人民币138元(权利要求数×12元)]至[3696元(权利要求数×288元)]实用新型:
申请费=[42000日元(权利要求数×1000日元)][约合人民币2520元(权利要求数×60元)]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2100日元(权利要求数×100日元)][约合人民币126元(权利要求数×6元)]
随着中日两国在经济和技术上的深入交流,国内企业越来越多在日本申请专利,与此同时,日本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申请专利。申请人可以密切关注类似专利年费减免制度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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