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
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办理了结婚登记;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4、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如何确定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第一步:检查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吗。1、结婚证确定是本人去登记时发办的。2、虽然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登记,在确实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这种情况虽然没有结婚登记,但构成事实婚姻,法律认可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但解除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能去人民法院。只有第1种的情况,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步:双方是否都同意或者有能力同意离婚呢。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都同意办理才行,只是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第三步:离婚协议书是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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