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企业增资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但会计处理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投资者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按照投资者在小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计算的金额,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一般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评估值与相关税费之和超过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大多在企业成立时记入“实收资本”账户,因此不存在资本溢价。但是,企业有新的投资者时,为保护原投资者的利益,新投资者的出资可以不作为实收资本处理。主要原因有:(1)补偿原投资者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的权益;(2)补偿一般企业在收到投资者投入资金时未确认的自创商誉,按实收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并按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定将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借记“盈余公积”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定将资本公积转为资本时,资本公积应予冲减。借记“资本公积”和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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