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而连续传唤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更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如果传唤期满后,未作出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治安传唤时间限制是多久
治安传唤的时间限制为八小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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