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类签证包括四大细类:
一、旅游细类:赴澳度假、休闲或探亲访友。若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该系列签证,在签证批准时,申请人应在澳大利亚境内。若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该系列签证,在签证批准时,申请人应在澳大利亚境外。有意办理澳洲移民的投资者可以先办理此类签证前往了解当地人文生活。
二、商务访客细类:赴澳进行短期商务访问。这包括参加会议、进行商务谈判或会谈。在递交签证申请及签证批准时,申请人应在澳大利亚境外。
三、担保类家庭细类:赴澳探亲。申请人必须有担保人。担保人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保证金。在递交签证申请及签证批准时,申请人应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不能再申请其他签证。
四、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签证细类:中国公民参团赴澳旅游。中国公民所选择的旅行社必须已在中国注册。在递交签证申请及签证批准时,申请人应在澳大利亚境外。如申请人计划申请新护照,则应在申请签证之前申请新护照。申请人的签证信息将与其签证申请中提供的护照号码相关联。申请人应使用同一本护照赴澳。注意事项持600类访客签证的旅客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访客签证可以一次或多次出入澳大利亚,每次停留不超过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中指明其希望的出入境次数及停留时间,但签证官员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发放签证;一般情况下,3个月的访客签证已能够满足绝大多数访澳者的需要。如需签发停留期限更长的签证,则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申请人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并且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但移民签证尚未批准。访客签证是为了满足申请人短期访问澳大利亚而设的签证类别。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此签证不能作在澳停留超过12个月之用;也不能借助此签证实现在澳长期居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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