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公示催告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1、对……票据进行公示催告(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
2、受理后立即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
3、在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公示催告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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