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双方协商约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原告住所地法院对于该案件才会有管辖权。如果双方对于管辖法院没有约定,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权规定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债权转让的管辖权问题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管辖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有效。由于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会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
2、根据被告所在地的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3、但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管辖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有效。由于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会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
2、根据被告所在地的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3、但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如下: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共同签署。在此情形下,若该协议管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因为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
2、按照被告所在地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与原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但是,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均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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