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化的问题,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事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也居高不下。近日,笔者对200起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这种暴力既有对生命的威胁,也有对老人、妇女、儿童的精神和情感虐待。
家庭暴力犯罪呈现延伸的特点
重大恶性案件居高不下。调查的200起刑事案件中,其中有40起故意杀人案件是涉及家庭暴力的死刑犯罪,约占故意杀人死刑案件总数的17%,被告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家庭暴力犯罪呈现延伸的特点。调查中发现,有的被告人不理智地将矛盾方的亲属作为泄私愤的对象;有的将插足家庭的第三者作为其报复目标,把家庭纠纷的矛头指向他人。
原因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犯罪原因从过去单纯的家庭关系不睦发展到今天因婚外情、经济、性格问题、文化层次的差异等多层面的原因。
婚外情现象突出,性道德观念滑坡。在这200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涉及婚外恋现象的约占70%左右,重婚犯罪也达到近100件。
受西方不良思潮影响,少数人在处理两性关系时态度不严谨,任意放纵自己的感情,对家庭少有的责任感。
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重大恶性案件的罪魁祸首
从微观方面讲,懦弱和忍让是暴力生成和加剧的温床。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为了经济和再婚因素,许多女性不敢、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味地忍气吞声,或受虐待,或被遗弃。
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重大恶性案件的罪魁祸首。在家庭暴力犯罪的故意杀人案件中,婚外恋现象已相当普遍,60%以上的案件是因为夫妻一方有“外遇”而引起对方的不满与愤恨。
经济因素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基因。在这些家庭暴力犯罪中,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现实生活的贫困使他们处理家庭关系的方式消极而冷漠,弃责任不顾,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缺少理解和信任成为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的催化剂。理解和信任是家庭的基石,但夫妻、兄弟、妯娌之间因琐事互不信任,无端猜疑,上演了一幕幕悲剧。
从宏观方面看,有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在农村并未根绝。因换亲、生女孩而产生的家庭暴力仍然存在。
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调查的200起案件中,80%的犯罪人系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婚姻质量差,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相对盲目,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甚至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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