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时:
1、参保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3、到新就业地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转移
6、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根据《信息表完善相关参保缴费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新用人单位或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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