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著作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方式:
(1)停止侵害
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侵权行为人无论在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消除影响
著作权侵权可能对著作权人的名誉、声誉造成损害或者造成公众对作品的错误认识,侵权人应当以一定的方式,在与损害的相当的大小范围内消除前述不良影响。这种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责任方式一起适用。
(3)赔礼道歉
当著作权侵权行为造成作者的著作人身权损害时,法院可以判定侵权人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但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应当慎重使用,不宜滥用而导致实践中常发生的无法实际履行或履行效果不好而导致新的纠纷。这种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责任方式一起适用。
(4)赔偿损失
在著作财产权受到侵害时,赔偿损失是侵权行为人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式,也是对权利的主要救济方式。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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