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点外不许投放共享单车
时间:2023-05-10 09:14:18 4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针对市民群众反映部分共享企业野蛮投放,大量共享单车集中霸占人行道、地铁出入口、小区出入口和公交车站点、交通枢纽,还有肆意投放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导致市民群众交通出行困难甚至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近期,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部署工作,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投放停放行为,确保市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企业肆意投放被处罚

8月5日21时左右,黄浦交警在执勤中发现:复兴中路马当路附近有辆车占道违法停放,并向道路上投放ofo共享单车,严重影响过往车辆行驶安全。在现场,一辆牌号为皖KD6001大货车违法停在黄实线附近,有几个工作人员正在把车上的ofo共享单车搬到马路上。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实施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民警勒令其工作人员停止投放,把已经投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ofo共享单车全部搬上车,并当场提醒教育驾驶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占用道路投放共享单车。

加强投放现场管理

上海市公安交警将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工作,特别是夜间巡逻任务,加强对辖区各共享单车企业车辆投放规律的排查、发现,并将民警警力安排和巡逻范围针对性地向共享单车企业投放车辆行为高发、多发的区域、时段倾斜。加大巡逻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要求,依法严查严处投放车辆违法停放、“货车闯禁”、逆向行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黄线道路”违停行为,坚决予以依法处罚。同时,发现共享单车企业将车辆投放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等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以外区域的,现场督促投放人员装运带回。

加大对共享单车清运力度

上海交警将依托“交警与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辖区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勤联动,协调相关部门配齐配全清障施救车辆、运维车辆。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对辖区主干道路及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巡逻频率,一旦发现共享单车聚集乱停放或“扎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第一时间通知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城管执法部门或共享单车企业,组织车辆予以清运,保障道路环境干净、安全、有序。

约谈有问题的企业

上海公安交警将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明确辖区共享单车投放区域和投放总量,并建立共享单车联合约谈机制,定期对违法投放、无序投放车辆以及运维、调度能力严重不足的共享单车企业开展联合约谈。约谈中,重点督促企业科学、有序、规范投放车辆,坚决杜绝在禁止投放道路、区域以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以外的区域投放车辆,坚决杜绝在日间(特别是早晚高峰时段)投放车辆,坚决杜绝不按交通管理部门衡定数量“过量”投放车辆。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管理责任,明确企业自主运维措施,确保共享单车企业及时、主动地清理、整肃本品牌车辆乱停放、“扎堆”停放等问题。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不得在停放点以外区域停放”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和从事共享单车投放工作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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