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调查取证方式很多,但是要获取法院承认的证据,必须要采用合法的方式。常见的取证方式有:获取可以证明婚内出轨事实的电话录音、信息或者微信聊天记录、照片、邮件等,但不能采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此外,还可以获取知情人士的证言等证据。如果婚外生育子女,则子女的出生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婚外情调查取证注意事项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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