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先孕怎么给抚养费?
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即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确定,双方可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即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上海、深圳、北京这些城市,具体数额原则上掌握在每月800元—2000元幅度内。
(2)对高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每月3000元。
(3)对低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如有较多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无收入的,按照《意见》第9条的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是法律所赋予的也是道德和社会制度所必须提倡的。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受抚养教育和保护管教的权利和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以及继承权等。任何人都不得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经过确认后但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也是保障非婚生子女父母权利的表现。
非婚生子女对于其生父母的义务,对于已经确认的生父母,除对其构成虐待或遗弃外,非婚生子女应对其尽赡养义务。
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与婚生子女相同。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虽然男女双方没有结婚,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对于子女来说,仍然是自己的父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经济收入情况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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