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的人数上限,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不超过50人。自然人、法人依法只能设立一个股东的公司,在法律上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股东。简单地说,“以自然人为唯一股东设立的公司不能持有任何公司100%的股权”,但是,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数量没有限制(法人是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承担有限责任,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在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要注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法律知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法定资本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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