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银行办理社保卡换卡业务时,原卡仍可继续使用,市民领取新卡时,银行回收旧卡并将其注销。
旧卡资金清算完毕后,旧卡中资金同时划转至新卡账户中。市民更换合作银行换卡时,原卡注销并由原合作银行回收,不可继续使用。
市民领取新卡后10个工作日内,原卡销户资金清算完成并转入新合作银行为同一持卡人开立的新卡账户中。在ATM上查询到每月返还到社保卡上的金额数目可以咨询社保局。
激活社保卡的方法具体如下:
1、在定点药店持新卡输入原医保卡密码直接启用新卡。社保卡启用后仍沿用原医保卡密码;
2、在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3、启用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同时启用社保功能;
4、在社保卡管理中心直接办理启动社保功能。
社保卡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主要由国家专门机关部门统一协调规划,社保卡具有非常广泛的用途,持卡者不仅能够利用社保卡就医开展医疗保险账户结算,开办养老保险,求职失业登记,领取保险金等事项。社保卡具有全国统一的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个人的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卡过期
社保卡过期需要更换,更换方式如下: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
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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