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依据
公安机关抓获嫖娼卖淫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处理程序
1、制作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2、送达处罚决定书,牵涉到拘留的,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据此,涉及到卖淫嫖娼的行政处罚,一旦牵涉到拘留处罚的,行政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通知家属。
一般来说只有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那么才会在档案上面留下案底。嫖娼行为只是属于违法行为,虽然也是会给予处罚,但却不是刑事方面的。所以嫖娼被抓是不会留下案底,这点大家不用担心。
一、嫖娼被抓会不会留案底
嫖娼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而且你是单身,就不属于性质恶劣。但是记录还是会存在地方档案的,如果你以后考公务员肯定要调查你的档案关系的,开转档单的时候上面会有一项让你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字。
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如果公安机关对你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就有留有案底,这对你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你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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