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规定,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防止举报材料泄露或者丢失。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查举报人,不得识别匿名举报的笔迹。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伪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及其亲属或假想检举、控告人。
举报干部受法律保护吗?举报干部受什么法律保护?
受法律保护。举报信件的收发、拆阅、登记、转办、保管和当面或电话举报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泄露或遗失举报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查举报人,对匿名举报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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