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言诱导自杀是犯罪吗?构成犯罪,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这是中国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故意杀人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被害人是否被实际杀害,杀人是否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终止阶段,构成犯罪,应当予以侦查。第二,自杀治疗
1,预约自杀是指双方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不存在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如果不自杀,一般不认为是故意杀人。但如果行为人受委托杀害对方后又不自杀,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互自杀为名,诱使他人自杀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2,致人自杀
不仅是因为肇事者的既往行为,还导致他人自杀。对此,应区分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既往行为是正当的或者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其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自杀者的思想过于狭隘,此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以前有严重违法行为,致使被害人自杀的,造成自杀的结果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以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升级为犯罪。当众侮辱他人,致其立即自杀的,可以以侮辱罪论处。
(3)只要行为人没有自杀的意图,就应当按照其既往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时应当将自杀结果作为从重或者从重的法定刑。意思是犯罪人想自杀,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不直接杀人。相反,他或她通过自己的胁迫和欺骗,敦促自杀者自杀,也就是说,犯罪者希望借助自己的双手杀死自杀者。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键是查清肇事者是否有追杀自杀者的意图,其行为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在特定环境下自杀。两人中有一人失踪的,不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自杀者的行为往往对教唆、协助自杀起着决定性作用,故应根据案情从轻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十分积极,效果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就不能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者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行为受精神状态或者年龄因素的限制,缺乏对自杀行为的正确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不仅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且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荷兰行为
将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杀人行为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所以会从轻处罚。但教唆未成年人或者不愿意承担责任的行为,不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对你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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