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不需要给对方补偿,除非有对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才需要补偿。至于补偿的标准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案件不到庭会怎样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二、夫妻之间离婚起诉方有什么损失
讼离婚的缺点:诉讼拖累,影响感情。对一些协商无法解决的离婚争议,通过诉讼可以有效解决,但是从诉讼离婚的程序上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经受长时间的诉讼拖累也就不可避免了。
加之,将离婚案件通过法庭解决,也就意味着双方撕破脸皮,这就难免加深了夫妻双方的仇视与敌对情绪。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当感情已经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时,双方最好能选择比较理智的做法,友好分手,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避免旷日持久的诉累;但当诉讼成为不可避免之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聘请律师充分搜集准备证据、积极应诉也就成为必然。
全文7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