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可以报警处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如果数额较大,拒不交还就构成侵占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即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一、刑事自诉中可以不予受理哪些案件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况如下:
1、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二、公诉转自诉可不可以撤诉?
可以。公诉转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排除侵犯民主权利的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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