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为借款要签订借款合同的,需要注意:
1、借款合同有无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日期是否明确等等。
一、写借据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写借据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否则从债权人变为了债务人;
2、写明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还款日期;
3、须注明借款用途;
4、注意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5、最后双方签字捺手印。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事后补写的借条效力如何
事后补写的借条符合法定规定的生效要件的,有法律效力。生效的借条应当包含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等,还应当包含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签名,并且借款人应当是自愿补写的借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和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有哪些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是:
1、诉讼时效不同,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则是3年。
2、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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