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年前案件没有立案能否追诉
1、如果所犯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十五年前案件没有立案不追诉;因为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十五年前案件没有立案还追诉。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十五年前的案件怎么处理
1、刑事追诉期内的案子,依法执行。
2、已超出刑事追诉期的案件,不再追究。
3、下列案件不受追诉期影响: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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