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般是先分财产,再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分居两年要怎样才能离婚
分居两年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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