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地址变更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本人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书(包括住宅租赁合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购买合同或住宅租赁人、使用者、学校发行的住宿证明书等),当时申请居住证明书的地方进行变更,跨市区地址变更一般要求取消旧居住证明书后,重新发行新居住证明书。
居住证地址变更办理流程有哪些
1、到有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店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取得照相回执;
2、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提交材料申办居住证;
3、服务站审核查验申办人的办证材料属实后,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录入申办人的身份资料和居住地址。对于申办人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疑似不实的,由民警或协管员对其上门进行核查,经查实申办人所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为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或延期。如已办理了居住证或延期的,服务站可通知申办人前来如实更正居住地址或缴销居住证;
4、服务站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并录入申办人的信息资料后,10个工作日后将联系申办人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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