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实行行政、事业和监督分开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市级管理为指导,县级管理为主体,乡镇管理为基础,村级管理为依托,上下贯通,运转有效的四级管理体系。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简称市局农保办)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科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保工作和基金的管理工作;全市农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各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简称农保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农保处的职能如下:组织实施本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保费工作;负责基金储存和运营管理;养老金转、退、发等业务的具体实施和各种管理档案的建立;负责对县级财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简称农保所)的检查和培训等。
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为县级农保处的派出机构(部分县市区采取与政府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形式),有以下职能:负责投保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保费的收取和上缴;负责领取养老金转、退、发等人员资格的审报,协助养老金的给付;负责业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指导村管理员开展工作。
村级农保站为基层农保的机构,由村会计或出纳兼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投保人的投保手续;负责保费的收取和上缴;负责投保人资料的保存、核对和查询;负责养老金发放和保险关系变更、中止手续的办理;负责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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