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年没结婚财产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1)一般可以分割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4)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同居十年有没有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同居十年有没有财产就不存在着分割。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除了法律上登记认可之外,与婚姻关系并无二致,因此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纠纷时,秉承的原则是类似的。即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注:与共同共有不同,即能证明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处理。)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同居财产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实际上如果说发生同居关系的话,如果是属于其中一方当事人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比如说有一些法办字《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就是说,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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