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已经办理抵押登记是可以再抵押的。
有贷款的房子再贷款基本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三)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
(四)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
一、房产证抵押后盖章吗
(一)现在的新房产证上抵押之后是不注明的,现在都是抵押完毕出个绿本的他项权利证。
(二)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二、抵押过的房产证有标志吗
房产证上不会出现抵押标志。
想知道房子有没有被抵押,首先要看房产证在不在卖方人手中,其次要看在他的房产证第二页上面下方的权利登记处,又没有房屋的他项权设定。一般,如果房屋由他项权利设定的,会在房产证上有所体现,会有当地所在区域的房屋建设委员会的抵押专用章盖在房产证上面,其次会有所有权利人的设定文字,还有时间权利设定文字,包括价值设定。如果在房产证上面你没有看到以上我说的东西,那么可以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所在区域的建设委员会进行查询。
(一)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受限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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