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种:
1、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2、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烈程度;
3、了解相关环境,做出正确的风险分析判断。
只有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才能衡量谈判的难度和距离,适当调整谈判策略。
合同管理的优势
通过控制合同管理从而控制企业的对外合同的签订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陷。所谓合同管理其实质就是将被收购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这一活动单独提出,提交到公司总部进行审查,在审查通过以后才能够签订。由于所有交易最终都需要通过合同表现,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被收购企业的控制。一般而言,总部的法律部以及外聘律师是审查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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