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立遗嘱的方式好的。可以有效解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法订立书面协议,而快捷处分个人遗产的问题。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一般是需要通过书面形式或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
口头立遗嘱的方式行不行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的。因为口头遗嘱容易被篡改、伪造、失实,所以一般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用口头遗嘱处分死后的财产:
1、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其他紧急情况下;
2、遗嘱人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
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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