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具体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有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都应该视为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例如,为日常生活中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所负的债务。
(2)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则为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双方约定财产归自己所有,且能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夫妻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为夫或妻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就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共同的债务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另一方是没有义务履行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是属于双方共同的债务而另一方不依法履行的,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解决,除了债务之外财产也可以走诉讼的程序一起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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