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人欠了我的钱,我可以在我本地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那么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他人欠了我的钱跑了,我该要怎样办
如果借条上商定的还钱日子到时后了,至现在还无超出2年,你能够到法院诉讼他。法院能够公告送达传票,缺席裁判。待裁判奏效后,申请执行。如果借条上无商定还钱日子:应自书写借条的日子起计量2年的诉讼时效:超出2年的,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特殊情形,法院会驳回,也就是说:你无权要求法院依法保护你的债权了,只要他不还你就没辙了。诉讼流程和花费:
(1)写好诉讼状,带上你的身份证、借条复印件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法院通知。而且要提供借债人的具体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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