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个主要辩点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现在的司法解释对不正当利益的范围扩大化,把社会上常见的求人办事现象都涵盖了进去,比如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审批项目的程序过慢,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了加快审批进程,去找关系送钱,这也被纳入不正当利益范畴。但毕竟还是有一些人送钱目的是被索要,而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迫不得已才送钱,并没有获得不当利益,这种情况下就不应当认定为行贿犯罪。
2、第二个主要辩点是看犯罪性质,是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两者的处罚幅度相差很多,个人的行贿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涉嫌行贿应该被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
2、未遂犯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
4、自首
5、立功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事实上,关于行贿罪具体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的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统一的规定,当前只知道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行贿罪,对行贿罪的具体案情一无所知,即便是再专业的律师,也不可能在不了解案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就随便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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