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作为独立人格权的贞操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所谓的知情权,都属于人身自由权。
一、什么是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是指行为人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法律规定拘禁行为必须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在时间上具有不中断的特性,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一般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达二十四小时以上的,就构成本罪,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被非法监视居住怎么办?
被非法监视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限定其活动区域和住所,限制其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由受委托的被告人所在单位执行,在执行中,不能限制被告人在一定范围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但是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违法的,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应依法予以纠正,但国家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三、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
人格权已经独立成编,人格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在起草过程中没有争议,人格权应当在《民法典》中规定,没有争议。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
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为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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