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城区一送货司机,为了非法牟利,竟偷配老板的货车钥匙,并将车辆盗走。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因触犯刑律,近日被信宜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今年44岁的陈某系肇庆市人。从2012年12月起,陈某被信宜城区某商店老板周某雇请为司机。陈某开车送货时,发现该车是一辆新买的五十铃轻型厢式货车,遂萌发了偷车的念头。随后,陈某在运货时,趁老板周某不留意,偷偷配了一把货车钥匙。今年7月15日晚上,陈某发现周某把五十铃货车停放在信宜市区AA路XX大酒店停车场,便趁四周无人之机,用偷配的钥匙将该车盗走。经物价局鉴定,被盗小货车价值58320元。而货车上还有牙刷、毛巾、利是包、刀片等商品一批,价值20000元。8月,陈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信宜法院对案件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归案后能当庭认罪,被盗车辆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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