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拆入的银行直接与另一家商业银行接触并进行交易;
(2)通过经纪人从中媒介,促成借贷双方面议成交;
(3)通过代理银行沟通成交,即拆出行和拆入行都用电话通知代理行,由代理行代办交易,其大致过程是由拆出银行通知中央银行将款项从其准备金账户转到拆入银行的账户,中央银行借方记拆出银行账户,贷方记拆入银行账户,由此完成拆借过程。
各国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比较
一个稳定有序的货币市场必须具备市场化的利率体系,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各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得出我们可以从中汲取借鉴的经验。
1、美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
在美国,货币市场利率结构的基础是短期国库券收益率水平,因为短期国库券被认为是违约风险为零,市场价值也最小。由于其低风险与适销性,短期国库券在货币市场上具有最低的收益率。货币市场上大多数其他收益率是在短期国库券收益率基础上按比例增加。因联邦资金贷款的风险低、期限短(通常是隔夜的),故联邦资金贷款收取的利率接近国库券收益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银行,把联邦资金市场作为贷款和购买有价证券的资金来源,即筹集永久性资金或资金运用的场所。这使联邦资金从会员银行之间进行准备金交易发展为代表一种短期的、一般的信用贷款,这种市场功能的转变直接表现为联邦资金利率与国库券利率之间差额的加大。
2、英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
英国的同业拆借市场中最著名的就是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ondonInter
bankOfferedRate-LIBOR)。它是制定国际贷款或发行债券的利率基准。
LIBOR的报价不是伦敦市场的每一家银行都可以进行的,通常只有30多家主要银行才能实行LIBOR报价。如伦敦的清算银行、英国的海外银行和较大的外国银行,尤其是美国银行。
LIBOR与美国国内市场的利率有密切的联系,但又具以相对的独立性。
3、日本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
20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日本政府始终采取低利率政策,金融债券和其他债券的利率也同样受到限制。当时除了证券二级市场的利率外,一切利率都是被限制的。
20世纪八十年代初,日本赖以生存的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世界性的经济自由化倾向开始出现,市场开发的趋势明显。日本政府在金融制度上放松了管制,在利率方面,逐步放宽利率限制,1979年创设了利率自由的可转让存款证(即CD)。
目前,日本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由短资公司参照中央银行再贴现率自由决定,利率的变化幅度为0.0625%。
综上所述,发达的同业拆借市场与其它货币市场子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的交易资金量反映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安排情况,其利率水平反映着市场的资金供需价格水平,并且密切相关,中央银行根据市场信号决定政策调控方向。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06月09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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